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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C:新加坡交易所 (SGX) 推出更新的 SPAC 上市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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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交易所(SGX)最近透露,他們已經制定了更新規則,允許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自 3 年 2021 月 XNUMX 日起”在其主板上市。

陳文健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局 (SGX RegCo) 首席執行官指出,新交所的 SPAC 框架應該為公司提供另一種資本籌資選擇,在價格和執行方面更具確定性。

黃褐色 添加 他們希望 SPAC 流程能夠“產生在新交所上市的優秀目標公司,為投資者提供更多選擇和機會”。 譚還提到“要實現這一點,您可以期待我們關注贊助商的質量和業績記錄。” 譚進一步指出,他們“提出了增加贊助商在遊戲中的皮膚以及他們與股東利益的一致性的要求。”

在 SPAC 框架下的新交所上市“必須”具備以下特徵:

  • 最低市值“150億新元”
  • De-SPAC 必須“在 IPO 後 24 個月內進行,在滿足規定條件的情況下最多可延長 12 個月”
  • 暫停保薦人的股份從 IPO 到 de-SPAC,“在 de-SPAC 之後的 6 個月暫停以及適用的由此產生的發行人,此後進一步暫停 6% 的股權。”
  • 保薦人必須認購“至少 2.5% 至 3.5% 的 IPO 股份/單位/認股權證,具體取決於 SPAC 的市值”
  • “如果超過 50% 的獨立董事批准交易並且超過 50% 的股東投票支持交易”,De-SPAC 可以繼續進行
  • 向股東發行的認股權證“將是可分離的,因在 IPO 發行的認股權證轉換而對股東的最大稀釋百分比上限為 50%”
  • 所有獨立股東“均享有贖回權”
  • 保薦人推動“首次公開募股時不超過已發行股份的20%”

公告顯示,超過 80 名受訪者提供了反饋,這可能是“近期”對新交所諮詢的最高回應率。 它還指出,受訪者包括金融機構、投資銀行、私募股權和風險投資基金、企業金融公司、私人投資者、律師、審計師和利益相關者協會,“他們的觀點在製定框架時已經過仔細考慮。”

正如公告中確認的那樣,新交所將繼續與 證券投資者協會(新加坡) 為了“通過包括開展教育計劃在內的合作努力,增加散戶投資者對 SPAC 的了解”。

更新指出,新交所將“單獨與新加坡董事學會合作,對未來的 SPAC 董事進行預期的責任和義務教育”。

可以訪問新交所對收到的反饋和更新規則的回應 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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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擊此處訪問。

資料來源:https://www.crowdfundinsider.com/2021/09/179975-spacs-singapore-exchange-sgx-introduces-updated-spac-listing-guidel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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